公共文化新空间与乡村美育的在地营造
——从“空间美化”到“生活重构”的美育转向
2025年9月,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《“文艺赋美乡村”工作方案(2025-2027年)》,明确提出依托传统村落、传统建筑、民宿、旅游点等,打造一批嵌入式、开放式的公共文化新空间,创新开展公共阅读、艺术普及等服务。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“推进‘文艺赋美乡村’”。政策信号清晰而有力——公共文化新空间正成为乡村文化振兴与美育普及的重要载体。然而,在各地大力推进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实践中,一个深层问题逐渐浮现:空间的“美化”并不等同于乡村美育的实现。公共文化新空间与乡村美育的“在地营造”,关键在于从“空间美化”走向“生活重构”,让美育从外在的景观回归内在的体验。
空间赋能,在场景重构中激活乡土美育资源
空间是美育发生的场域,它为审美体验和人文教化提供了必要的载体与氛围,但空间本身并不自动产生美育。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建设,首要任务就是以空间为媒介,通过功能再造、叙事嵌入和社群联动,系统性地激活那些散落于乡土之中、因时代变迁而趋于沉寂的美育资源。
走出“硬件先行”的认识误区。当前不少乡村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建设遵循“硬件先行”的逻辑——场馆落成、设备到位,便认为美育工作已经完成。但美育的核心从来不是空间的物理存在,而是空间中发生的美感体验与审美教育过程。当一座乡村美术馆的展品与村民的日常生活毫无关联,当一座文化礼堂的功能仅仅是悬挂标语和举办会议,这些空间便沦为“美”的陈列馆而非“育”的发生场。
推动空间与生活的深度融合,实现从“容器”到“表达”的功能转化。空间不再仅仅是美育活动的物理容器,而成为生活本身的美学表达。以空间赋能,就是要让每一处公共文化新空间都成为乡土美育的活态载体,让美育在村民的日常行走、驻足、交往中自然发生。
参与激活,在主体共建中涵养乡村美育生态
乡村美育的成效,取决于村民能否成为美育的主体而非旁观者。公共文化新空间的生命力,在于它能否成为村民参与美育、创造美育的公共舞台。
反思仅依靠“单向输出”的实践偏差。不少乡村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建设仅遵循单向输出逻辑——专业艺术家为村民“造美”。这种实践当然很重要,但也要防止村民成为被动的观赏者,乡村自身的生活经验与审美传统被遮蔽,进而,美育沦为短期的表层活动,失去了“以美育人、以文化人”的独立价值。
探索“在地共生”的参与路径。湖南美术馆在湘西东子山村秉持“在地共生”理念,12位艺术家与村民共同协作,“不做悬空创作,而是和村民并肩改造公共空间”。四川美术学院在贵州羊磴镇十余年深耕艺术乡建,秉持“人人都是艺术家”的理念,让护林员、家庭主妇、中小学生成为创作主体。2023年,“羊磴艺术合作社”升级为“羊磴艺术协会”,艺术真正在乡村扎根生长。
实现从“旁观”到“共建”的主体转化。当村民从美育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,从接受者变为创造者,美育才真正“活”了起来。以参与激活,就是要让公共文化新空间成为村民共建共享的美育家园。
机制保障,在长效运营中厚植乡村美育根基
在地营造不能依赖一次性的外部资源输入,而需要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机制。而长效机制的真正落地,需要在运营思维和治理逻辑上实现根本性转变,这正是公共文化新空间之“新”的深层意涵所在。公共文化新空间的“新”,不仅在于物理空间的更新,更在于运营机制和治理模式的创新。要将空间视为一个动态生长的文化有机体,通过多元主体参与、社会化运营、数字化赋能和村民深度共建,让空间真正成为自我循环、持续迭代的文化生命体。
正视“重建轻管”的现实困境。当前不少乡村公共文化新空间面临着“重建轻管”“建而不用”的难题。美育的种子要真正在乡土中生根发芽,必须建立可持续的运营机制。
探索“多元共治”的运营模式。福建屏南前汾溪村的“乡野艺校”,由中国美术学院师生创办,探索出“公益+商业”混合模式——对本地居民免费,对外来研学团队合理收费,以收益反哺公益。政府注资支持后,项目获评“福建最美公共文化新空间”。6年来,共有19个省份21所高校的223名大学生参与其中,形成可持续运营样本。
实现从“一阵风”到“常青藤”的机制转化。长效机制的建立,让美育形成内生循环的发展格局。以机制保障,就是要让公共文化新空间拥有持久的生命力,让美育在乡土中扎下根来。
文化自觉,在使命升华中实现乡村美育扎根
乡村美育的在地营造,旨在生成村民的文化自觉、树立乡土文化自信。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建设不应止于“塑形”,更应致力于“铸魂”。
从外在“塑形”到内在“铸魂”的价值跃升。空间的物理建设可以在短期内完成,而审美意识的唤醒与文化情感的认同则需要长期的浸润与积淀。乡村美育的深层使命,是通过持续的审美实践触达村民的精神世界。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建设,须超越物理层面的“形”,致力于精神层面的“魂”,使美育真正融入村民的精神生活。
从“送美”到“种美”的路径转换。乡村美育不能止于外部资源的单向输送,而要在乡土中培育美育的种子,让村民自己成为美的发现者、创造者和传播者。当美育真正扎根乡土、融入日常,乡村便不只是“看得见山、望得见水”的宜居之地,更是“记得住乡愁、养得出心灵”的精神家园。
从空间营造到乡村振兴的使命升华。公共文化新空间与乡村美育的在地营造,归根到底是为乡村振兴服务的。要让村民在审美实践中建立对自身文化传统的自信与担当,树立文化自觉,让乡村美育成为乡村振兴的精神力量。
作者单位:广西民族师范学院;本文系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5年下半年校级思政骨干教师专项“边疆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广西大学生文化戍边意识培育研究”研究成果(编号:2025XBNGCC03)